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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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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绿色、环境友善
之产品或服务

1.为了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关联物质符合国际环保、法律、法规及与客户要求,明订“环境关联物质管制程序”。针对各项进厂之原材料(金属件、塑胶件、包材、辅材)、零件生产及成品生产制程中所使用之物品、物质均有相关规范。


2.宏致订定“环境管理物质限制使用作业指导书”,产品符合适用的有害物质法律法规,如欧盟法规(RoHS及WEEE指令)等及客户的要求。本公司设计、制造的产品所使用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辅助材料、耗材及外购品等,如本标准中未明确规定的物质或用途,而宏致客户或法令中已经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仍遵照客户要求和法令执行。


3.宏致订定“环境关联物质作业指导书”,欧盟于2003年通过RoHS与WEEE指令之后,以SONY、DELL等为首国际大厂所带动的产品环保要求管理行动,打破过去产品以安规、可靠度为主的产品规格,新增列产品环保规格,相对而来的是一系列针对产品内含材料的绿色要求。针对此点,宏致电子对于供应商之现有交易材料已做完整的产品物质调查,要求所有协力厂商配合,提供材料内含的物质含量报告,作为宏致电子人员选择供应厂商及材料之必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