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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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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宏致

  • 團體保險、職災保險、員工健康檢查。
  • 生日、三節、部門聚餐、婚、喪、住院及生育之禮卷或禮金補助。
  • 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統籌員工旅遊、生日餐會、家庭日活動等福利活動。
  • 提供員工進修、社團補助等福利項目。
  • 與鄰近幼兒園簽約,提供托兒措施,解決員工托兒問題,營造友善職場。

退休制度與實施狀況

  • 退休條件: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定員工退休辦法,員工在本公司服務滿25年或年滿55歲且服務滿15年以上或年滿60歲以上且服務滿十年以上者得申請自願退休。員工年滿65歲者(經公司留任者,不在此限)或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得強制其退休。
  • 退休金之提撥:舊制退休年資員工之退休準備金,組成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定期召開例行會議,依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儲存於台灣銀行專戶中,以充作未來支付職工退休準備金之用。適用新制退休員工,按月提撥勞退投保薪資之6%至勞保局個人專戶,並為自願提繳員工依其自願提繳比例,代扣薪資提繳至勞保局個人專戶。
  • 退休金之給付:給付金額依法計算之。舊制申請台灣銀行專戶之退休準備金者,需經本公司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同意。而已提存於勞保局專戶之新制退休金,員工於符合條件後可自行向勞保局申領,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